各有关单位:
根据《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4月10日学校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的工作部署,为推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各项行动尽快落地落实落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责,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单位,紧紧围绕16项重点项目的落实,制定详细的专项实施方案,找准发力点和切入点,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责任到人。
有关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服务地方办公室
二、进一步明确学院服务项目
各学院要紧紧围绕《方案》设计的服务领域,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主动对接,积极服务,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征求专家教授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凝练形成 1-2 个服务项目。服务项目要明确对接领域、服务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
三、强化调度督查
为确保服务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将开展调度督查工作,各牵头单位、各学院要按时梳理行动推进情况,每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告表”(附件1)报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各牵头单位、各学院需明确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行动的负责人、联络员(附件2),做好行动推进中的协调、联络、宣传工作,名单电子版请于4月12日前发fzghc@sdut.edu.cn。
2.专项行动方案、学院服务项目请于4月20日前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fzghc@sdut.edu.cn。
联系人:南爱华
电话:278(7090)
附件:1.服务行动落实情况报告表
2.服务行动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表
服务行动落实情况报告表.docx
服务行动负责人、联络员信息表.docx
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