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部门职责
1.负责研究、论证、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督查、评估其执行情况。
2.组织协调指导各学院、职能部门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参与学校机构编制、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的研制。
3.牵头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有关国家、山东省重大战略。
4.牵头组织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论证、研制,并负责统筹各专项改革,协调调度总结改革进展。
5.牵头制定学院关键指标任务年度分解方案,组织实施学院关键指标任务年度考核工作。
6.研究论证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7.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牵头组织基本办学数据的统计、审核与发布,开展分析研究,服务学校科学决策。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