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推进重大专项工作实施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281

各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总体部署,为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攻坚克难,确保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办学指标与重点任务落实,加快统筹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化校院两级(院为实体)管理体制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与服务社会、人事制度改革与人才队伍建设、资源配置机制改革与服务保障、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机制改革与一流学科建设、国际化办学机制改革与交流合作发展等七个重大专项工作小组(附件1),负责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与工作推进情况进度表,统筹推进重大专项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推进事项和建设项目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深入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第三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按照《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立项方案>的通知》(鲁理工大党办发〔201625号)要求,结合《山东理工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理工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进一步研究明确 “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

二、科学编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与推进情况进度表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完成目标任务为基点,聚焦主要指标,明确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将具体目标、关键指标逐一落实到各部门、学院,明确考核监督机制,突出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要细化每一项工作任务,制定清晰的推进实施时间进度表、路线图,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三、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专项任务落实

(一)明确责任,注重统筹

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召集、协调和推进落实的主体作用,做好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计划、组织和落实工作,相关协同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紧密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合力推动改革项目实施。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与第三次党代会报告、“十三五”规划有机结合,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做到彼此呼应,互相补充,统筹推进。

(二)健全机制,加强考核

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牵头校领导的联系汇报。学校将加强督促落实,对各专项工作逐项督办,开展项目运行情况评估,确保改革项目稳步推进,取得实效。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清单,每年作出年度进展报告,实施效果将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三)加强调度,有序推进

学校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两个月调度一次专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简报制度,定期通报各专项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每月3日前各牵头责任部门向发展规划处报送《山东理工大学重大专项推进情况进度表》。

请各牵头责任部门尽快明确编制工作分工,编制形成《山东理工大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理工大学重大专项推进情况进度表》,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于1223日前将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处。同时,请确定一名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1216日前报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张明


    电话:27878060


    邮箱:fzghc@sdut.edu.cn


    附件:1.重大专项工作方案编制任务分工表


        2.山东理工大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3.山东理工大学重大专项推进情况进度表


  

                                       发展规划处


                                     20161214

1.重大专项工作方案编制任务分工表.doc

2.山东理工大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模板).doc

3.山东理工大学重大专项推进情况进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