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2015年是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顺利推进任期目标的达成,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党发〔2009〕9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12〕22号)要求,现就制定2015年度目标任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分解任务指标
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山东理工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党发〔2011〕4号),全面梳理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学校2014~2017年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附件1),按业务职能提出2015年度目标任务,并制定按学院分解“建议方案”(附件2)。其中,“综合管理”目标任务由组织部牵头,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由人事处负责,教学工作目标任务由教务处负责,科学研究目标任务由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研究生教育目标任务由研究生处负责,本专科毕业生正式就业率目标任务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建议方案”电子文档请于2015年1月5日前发至邮箱zhangming@sdut.edu.cn。发展规划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分别发送各学院征求意见。若学院对职能部门所分解的目标任务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与各对口业务职能部门沟通。如确需对分解建议方案进行修改,由对口业务职能部门核准后发送发展规划处。
二、认真编制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014~2017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学院结合业务职能部门提出的2015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编制2015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学院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院2015年目标管理任务书》(附件3),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填写《山东理工大学××2015年履职责任书》(1)(附件4),其他部门、直属单位填写《山东理工大学××2015年履职责任书》(2)(附件5)。
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15日下午5:00前,将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定的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纸质文本(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文档(命名格式按“单位名称”.doc)发至邮箱zhangming@sdut.edu.cn。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8060
地址:鸿远楼4楼西侧411房间
发展规划处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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