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的院系设置为何始终是个问题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次数:227

70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制约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诸多难题,或者已经解决,或者已经明确如何去解决。作为承载高校核心职能的院系,其设置调整一直处在探索之中,似乎既没有显著的成效可言,今后往哪个方向走也不够明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全国范围来看,波及面较大的院系设置调整至少有两次。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那一次,院系在不同高校之间进行大调整,由此形成的高校布局与校系格局,注定院系设置调整这件事将会持续伴随着众多高校的发展历程。二是2000年前后那一次,多数高校逐步恢复了学院建制,我国高校由此形成了以“三级建制、两级管理”为主的内部办学体系。2010年前后,高校内部的院系设置调整再次升温,特别是学部制改革尤为引人瞩目。这次院系设置调整的广度与影响暂时还没法与前两次相提并论,但所要解决的问题或许比第二次大范围的院系设置调整更有价值。若对高校进行个案考察,估计那些办学历史较为悠久的高校,多经历了较为频繁的院系设置调整。这其中,肯定有增设、升格或整并院系带来的喜悦,更有艰辛或痛苦与之纠缠在一起。

  从比较的视野来看,18951949年我国高校的院系设置也经历了从“科—门”到“科—系”,再到“院—系”的变迁历程,并最终形成类似于美国高校的院系设置与管理体制。蔡元培主政北京大学期间,先是扩充文、理两科,调整法科,停办工科与商科。之后又取消文、理、法三科,并改门为系,设中文、史学、物理、数学、化学、地质学、哲学、英文、德文、法文、俄文、政治、经济、法律14个系,由“校—科—门”变为“校—系”两级结构。国外的情况也比较复杂,世界范围内院系组织模式的发展变迁,大致经历了学部制、寄宿制学院、讲座制、学系制与后学系制五个时代,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国与德国所进行的院系设置大调整,也废除了学部层级和将讲座合并整合为类似于美国学系的基层学术组织,竟然与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取消学院层级、实行校系两级办学的做法颇多相似之处。

  如此来看,院系设置调整在任何国家或历史时期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可能是院系设置数量与名称的变化,也可能是结构性或强制性的大动作。这说明高校的院系设置受制于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需要服从服务于某些外在的目标与任务,不大可能存在标准化的、常态化的院系设置模式。归根结底,院系设置要与高校承载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职能相适应,而这些职能也不是抽象的。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因为政治体制、经济基础、主流文化、科技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或显著的差异,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需求与要求,就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别,与之相适应的院系设置也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影响。换个说法,只要社会大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院系设置调整就没有完成时。尤其是在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或特殊的社会发展状态下,对院系设置进行大范围、大幅度调整的可能性就越大。70年来我国高校的两次院系设置大调整,显然是社会大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的连锁反应。第一次大调整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后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既深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也是集中权力与资源以加速培养各种专门人才的需要。第二次大调整发生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既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面向社会需求和科教发展趋势以激发高校办学活力的需要。毫无疑问,大环境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即便是一些细微的变化,累积至一定时刻或受某些因素的诱发,就有可能促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或者是引起某些高校的特别关注,相关的院系或许随之在部分高校创办或调整。在此意义上讲,70年来我国高校的院系设置必然会经常性地遇到各种新挑战、新需求与新任务,调整、再调整以至于总是处在调整状态,也就不足为奇和不足为虑。

  以上或许可以从根源上揭示为何70年来我国高校的院系设置始终处在问题之中,但尚未触及我国高校的院系设置较为特殊和较多困惑之处。比较而言,我国1949年前高校的院系设置,以及国外自中世纪大学诞生之后的院系设置,中间层次的分科、学部或学院组织基本上是按学科大类设置,数量较少且较为稳定。巴黎大学曾经多达10余万学生之时,也只有五六个学部,且基本上维持着中世纪大学的传统学部结构。但这并不意味着高校的院系设置可以免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而是选择把应对外部变化的端口放在讲座或学系等底层学术组织。故高校的中间组织层级常常是风平浪静,底层学术组织却是暗潮涌动。德国大学所主导的讲座制高等教育体系之所以被美国大学主导的学系制高等教育体系所取代,直接原因就是高校的讲座数量普遍趋于高度膨胀,以至于学术领域被圈割得过于狭窄所致。学系的学科或学术领域容量虽然比讲座大了很多,但当前的情况是,国外高校在学系层次的分化与变化也较为频繁。70年来我国高校的院系设置调整较为特殊之处在于:一是院校发展战略大起大落,导致院系设置调整要经受更大的压力。第一次院系大调整奉行的是院校发展一元化战略,着重发展单科性的高校,系科的数量必然受到限制。第二次院系大调整与我国启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基本同步,高校普遍选择大而全发展战略,自然需要较多的院系来支撑。当前又受到项目竞争体制的影响,各高校倾向于采用收缩战略以强化自己的优势特色,撤销或整合部分院系又流行起来。二是院系设置调整的重心始终偏高,教研组(室)或学系等底层学术组织的职责定位一直偏低。第一次院系大调整时撤销了学院层级,实行校系两级办学,明确规定学系之下以课程组为单位设立的教研组(室)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第二次大调整时恢复了学院建制,学院之下也普遍以学系为底层教学科研单元,但有文件规定高校只能在“院实系虚”或“院虚系实”之间进行选择,部分高校开始选择“院虚系实”,最终多走向了“院实系虚”。之后较大规模或较有影响的院系设置调整,就是部分高校试图整合相关学院以推行学部制改革,重心进一步走高。与前述相反的是,70年来我国高校的教研组(室)或学系等底层学术组织调整,基本上没有进入院系设置研究的范围,在办学实践中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70年来我国高校的院系设置调整之所以有这两个较为特殊之处,是经济体制转轨和政府角色转型过程中,根深蒂固的单位体制与行政化思维仍然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结果。经过反复调整之后,在形式上我国高校的院系建制已回到第一次院系大调整之前的状态,与国外高校普遍采用的院系设置结构也比较接近。但是,结合院系的学科跨度与权责关系来看,我国高校当前的院系设置及其管理体制只不过是之前校、系、教研室(组)结构的升级版。有价值的改变肯定是有的,比如说,依据社会发展需要增设了较多新的学院或学系,学院比之前学系的学科容量与职责权限也有所扩充。有困惑与纠结的地方依然存在,比如说,恢复学院建制的目的与价值何在?为何高校总是面临着设置新学院的冲动或压力?学院设置是否有较为通行的基准?为什么不能赋予学系更多的职责权限?部分高校设置学部的企图是要把已设立的各个学院事实上变成类似于国外高校的学系组织吗?这些困惑或纠结的存在,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与诸多内外部因素有关,解决起来并非易事。其实,很多学者已谈到,提升我国高校的院系治理水平与绩效,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学院的学科跨度过窄与数量过多,未能较好地起到整合办学资源、促进学科交叉、实现协同育人等方面的作用。许多高校也试图在学院之上建立整合、交叉或协同机制,或直接在学院数量上做文章。然而,这些做法的阻力不小,风险很大,效果却难以评估,能否探索出较为理想和较有示范效应的院系设置模式,仍是没有答案和有待关注的问题。(陈廷柱,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