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3-14   浏览次数:224
各有关单位:

36日,学校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切入点、有效途径和有关措施。为贯彻落实座谈会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学校全面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牵头单位需要编制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行动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专项行动计划编制任务分工表

专项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

相关参与单位

人才培养

(含创新创业)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相关参与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各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配合。

师资队伍

(含高层次人才)

人力资源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科学研究与服务地方

(含平台、智库建设)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学科建设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交流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座谈会工作要求,抓紧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刘家义书记在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研读《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准确领会和把握省委、省政府的战略意图,把思想和行动凝聚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上来,从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高度、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高度来谋划学校改革发展。

2.深入调研。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参与单位开展广泛调研,既要主动对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要求,又要客观认识我们学校目前发展的现状,认真分析新旧动能转换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影响,找准我们服务的优势和特长,找到我们改革发展的短板,在做好全面服务的同时,抓住机遇,改革创新,提升内涵,以实现服务和发展双赢。

3.编制计划。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一精神”“一规划”,紧密结合学校正在进行的改革任务,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5+5”十强产业,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单位,提出行动计划建议。牵头单位根据工作分工起草符合学校实际、切实可行的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行动计划,明确主攻方向、具体措施、预期效果、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并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

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行动计划由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后,于319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sdut.edu.cn(邮件主题格式:单位名称+行动计划)。

联系人:南爱华    电话:2787090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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