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院2018年关键指标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1-17   浏览次数:121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理工大学学院关键指标考核奖励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84号,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学校工作2018年取得更大进展,现就学院2018年关键指标任务分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发展规划处汇总各牵头部门2018年关键指标任务分解方案(建议稿),发各学院院长邮箱。时间要求:115日。

2.学院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教师座谈会等形式,研究本单位的关键指标任务,有关改动直接在原稿中标出,书面形式报发展规划处。时间要求:119日上午12点前。

3.发展规划处汇总学院改动意见,由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块与学院进行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形成学院2018年关键指标任务分解方案(修订稿)。各牵头部门负责将纸质(由分管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及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处,以供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时间要求:最迟223日(正月初八)上午11点前。

4.依据学校审定的分解方案,发展规划处组织学院编制《年度目标任务书》,并安排有关签订事宜。

二、几点要求

推进学校关键指标任务落实,是各部门、学院的重要职责。2018年,是学校实施《办法》的第一年,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规范意识,把握工作进度,注意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关键指标任务分解工作,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各有关部门、学院要明确一名具体负责指标任务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学院关键指标任务完成的过程管理,及时收集信息、总结经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分管领导与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请于116日下午5点前报发展规划处。

2.牵头部门有权且有责召集各责任单位,研究有关关键指标体系调整、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以及相应指标的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

3.学院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主体,党总支书记、院长是实施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认领任务,推动工作落实。任务分解方案一经学校审定通过,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须向相应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按照分解方案制定的程序办理。

4.通知中所有纸质材料均需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南爱华  联系电话:2787090

电子邮箱:fzghc@sdut.edu.cn



附件:部门(学院)指标任务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部门(学院)指标任务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表.docx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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