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1-02   浏览次数:180

依据《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114号),现将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发展规划处紧紧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学院目标管理、高等教育研究与规划管理等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学校办公平台、新闻网、本部门网站等为平台实施信息公开,积极利用办公QQ群、微信群等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范围。2017年上半年,升级改版本部门网站,为信息发布搭建了更加稳定高效的网络平台。

(二)提高决策过程透明度

借助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对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各学院目标管理工作自查表、“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六项重点行动及其涵盖的十项重要工程、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的推进情况进行公告,对学院目标管理办法的修订坚持通过不同层面座谈会的方式,公开征求、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服务效率。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

1)学校校园网门户网站(新闻网)、学校办公平台以及本单位网站等网络平台;

2)校报、年鉴、文件、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其他方式(如山东理工大学2016年发展报告)。

2.主动公开的具体信息

在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公开学校信息。2016-2017学年,本部门通过学校办公平台发布通知(信息)17条,在理工要闻发布新闻3条,本部门网站发布资讯、公告25条。

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1)部门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点、机构设置、工作分工与职责等基本信息。

3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及重点行动推进情况、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论证等。

4)高教研究资讯、《高等教育研究与信息参考》、《决策参考》等。

5)工作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6-2017学年,本部门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与举报材料,未收到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也未收取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

目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多样化。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整合信息公开资源,充分利用各类等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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