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经研究,决定对学校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山东理工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鲁理工大党发〔2016〕46号)(附件2)各项改革事项推进的有关情况。包括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人力资源机制建设与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学科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服务社会机制改革、资源配置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打算、建议等内容。分工如下:
表1 改革专项分工表
序号 | 改革专项 | 牵头单位 | 协同单位 |
1 | 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 党委(校长)办公室 | 纪委 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工会、团委、科学技术处 |
2 | 人力资源机制建设与改革 | 人力资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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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育教学改革 | 教务处 |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力资源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创新创业学院 |
4 | 学科科研体制机制改革 |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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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社会机制改革 |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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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源配置机制改革 | 资产管理处 | 实验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 |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专项自查和学校督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专项自查
1.各专项改革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协同部门,认真梳理专项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2.有关单位负责填写《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统计起止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各单位请严格按照表格内要求填写,数据翔实、各项成果罗列清晰。分工如下:
表2 《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责任单位统计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负责事项序号 |
1 | 党委(校长)办公室 | 1,2,3,4,5,6,7 |
2 | 纪委 监察处 | 2 |
3 | 党委组织部 | 2,31 |
4 | 党委宣传部 | 14,21 |
5 | 工会 | 4 |
6 | 团委 | 4 |
7 | 人力资源处 | 1,8,9,22,23,24 |
8 | 教务处 | 1,10,12,14,15,16,17,19,22,27,28,29,30 |
9 | 科技处 | 1,3,13,19,27 |
10 | 社科处 | 13 |
11 | 研究生院 | 11,18,27,28 |
12 | 招生就业处 | 10,28,30 |
13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25 |
14 | 计划财务处 | 26 |
15 | 实验管理中心 | 13 |
16 | 创新创业学院 | 20 |
3.表2中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中相关内容和数据的支撑材料,做好省教育厅入校检查准备工作。
《自查报告》和《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10月13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学校督查。根据自查情况,学校将于10月底组成专项改革检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专项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综合改革是学校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抓手,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自查工作。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作用,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同向同行,凝聚学校综合改革的强大动力。检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通报检查情况。
(二)各责任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要按照部署要求,周密安排、加快推进,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改革措施精准落地,形成明确具体的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张明、南爱华
联系电话:2787090、2788228
电子邮箱:fzghc@sdut.edu.cn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2.山东理工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3.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pdf
2.山东理工大学综合改革方案.docx
3.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xlsx
发展规划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