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萍娇:消除校园贷危害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4-27   浏览次数:54

 近日,媒体接连刊发多篇报道,再次聚焦校园贷。

  《中国青年报》3月29日报道,湖南某大学22岁的学生会主席李某,通过使用别人的信息在不同网络贷款平台借贷100多万元无力偿还。因涉嫌诈骗罪,李某于2月25日被衡阳市珠晖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受骗上当的被害人包括李某所在学校的27名学生。

  《扬子晚报》3月31日报道,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的部分在校大学生反映,有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的学长以兼职刷单的名义让他们从各种“校园贷”APP上借钱。但事成之后,学长没有信守承诺、按时还款,导致他们每天被各种贷款公司催债,根本没法儿安心上学。记者调查后发现,这次校园借贷风波至少涉及88名在校大学生。

  校园贷的高风险、高危害媒体在过去两年多有报道,大学生“裸贷”更令舆论震惊。而针对校园贷等互联网金融乱象,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去年4月,有关部门进一步制订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还有专门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会明确表示,要将校园网贷作为整治重点,对校园网贷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校园网贷业务、整改存量业务、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核,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依法打击有关校园网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风险扩散蔓延,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此外,与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校园网贷联合工作机制,防止校园网贷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在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在中央监管文件和地方金融办、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压力下,“不少校园贷就已经选择转型消费金融,或者专注白领、工薪阶层”,而眼下媒体对校园贷问题的接连曝光,令人对专项整治的效果存疑。违规的黑手,还伸向在校大学生。为此,治理校园贷,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毋庸置疑,我国曾经对校园贷使出“重拳”治理,可是,和很多治理存在一阵风问题一样,在集中整顿之后,又“死灰复燃”。一些校园贷在整顿时进行“转型”,但转型不利时,又把学生作为放贷的主力军,而且在推广时,加入学姐、学长等熟人营销、传销模式,令校园贷的风险进一步蔓延。要根本治理这一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查处违规放贷、暴力催债的校园贷,追究放高利贷者的法律责任。据报道,有大学生借4万需要归还100万,利率超过2000%,这样的校园贷具有明显的黑恶、诈骗性质——开始以不高的利率吸引学生借贷,而只要学生借贷之后,就以各种名义、甚至威吓手段调高利率,令涉世不深的学生一步步就范,对于这类校园高利贷,法律应该严惩不贷。应该明确受理被追债学生的举报,打击这类非法放贷机构。

  其次,针对校园贷的疯狂,金融机构、教育部门和高校,可携手推出大学生生活救急、创业等小额贷款项目。为什么校园贷会受到部分学生的追捧,是因为操作方便,审核门槛低,从中应该看到学生对小额贷款的需求是很旺盛的。可目前正规的金融机构,鲜有向大学生提供这类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担心大学生不归还贷款,出现呆账、坏账,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则看准这一市场,用高利息、威吓手段,来开拓这一市场。国家在取缔非法校园贷的同时,应该向大学生开放其他借贷、融资渠道。

  另外,也可对校园贷的贷款申请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即在校大学生申请任何渠道的贷款,都必须提交家长意见、学校意见,亦即至少学校家长、学校知晓,而非学生个体就可申请,这就避免学生被非法机构所骗,而家长和学校也可起到一定的监督和审查作用。

  再次,教育部门和高校需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理财教育,把校园贷作为高风险项目加以预警。虽然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的投资、借贷行为负责,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学生缺乏自主管理、自主规划的教育、引导,缺乏社会生存能力,为此,这需要大学重视对学生的教育,要明确告诉学生,不能轻信校园贷宣传,更不能把参与非法金融业务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大学的学生事务中心,可以为学生借贷、兼职、创业等提供评估与咨询指导服务,这也是大学关注学生成长、职业发展规划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