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论证会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238

各学院、有关部门:

按照学校部署,46日(星期四)将召开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论证会,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时间

论证学院

参会人员

地点

46日上午

8:30-12:00

机械工程学院、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

部门:

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负责人


学院: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及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院长

鸿远楼1楼报告厅

46日下午

14:30-18:00

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鲁泰纺织服装学院

  

二、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综合改革部署,围绕学院发展的关键问题、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措施等方面进行汇报。学校领导与有关部门将对各学院规划进行现场论证。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学院的各项指标数据与任务设计,对学院规划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确保学校目标的完成。

(三)请各学院将规划文本、时间表和路线图、量化指标统计表三份材料合订成册,印制15份,于4515:00前送发展规划处规划管理科。

(四)各学院汇报时间请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前期报送的PPT文件如有改动,请于4515:00前发fzghc@sdut.edu.cn

(五)6日上午会议开始阶段,请所有学院应参会人员全部到场签到。论证阶段,可根据汇报时间自行安排。

(六)请各学院于413日前,将论证会后的规划稿(含文本、时间表路线图、量化指标统计表)纸质版(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发展规划处规划管理科,电子版发fzghc@sdut.edu.cn


联系人:张明

地址:鸿远楼413-1房间

电话:2787090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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