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党发〔2009〕9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12〕22号)要求,现就制定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相关部门分解任务指标阶段
1.主要任务
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学校制定的“2014~2017年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附件1)全面梳理部门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山东理工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鲁理工大党发〔2016〕11号)、第三次党代会报告、综合改革方案,科学分析发展指标,提出2017年度目标任务,按学院分解“建议方案”(附件2)
2.负责部门与分工
党委组织部牵头“综合管理”目标任务;
人事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科学研究目标任务;
研究生院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目标任务;
招生就业处负责本专科毕业生正式就业率目标任务。
3.目标任务汇总
各相关部门请于2017年1月4日前,与分管领导、学院进行充分沟通后,将目标任务建议方案电子文档发至发展规划处。
(二)学校论证审定阶段
1月9日前,学校对2017年目标任务和分解方案进行论证审定,各部门修改后将电子版发发展规划处。
(三)编制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阶段
1.主要任务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2014~2017年目标管理任务书和业务职能部门提出的2017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编制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
(2)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2014~2017年履职责任书和“十三五”发展任务,编制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
2.编制分工
(1)学院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院2017年目标管理任务书》(附件3),
(2)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填写《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履职责任书》(1)(附件4)
(3)其他部门、直属单位填写《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履职责任书》(2)(附件5)。
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定的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纸质文本(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工作要求
2017年是各部门、单位2014~2017年任期管理最后一年,也是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后各项发展任务的开启之年,为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全面实现,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科学梳理2016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认真分析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27878060
邮箱:zhangming@sdut.edu.cn
地址:鸿远楼4楼西侧413-1房间
附件:
1.学校2014~2017年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2017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相关职能部门用)
3.《山东理工大学××学院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
4.《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1)
5.《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2)
发展规划处
2016年12月22日
1.学校2014~2017年事业发展主要目标.doc
2.2017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相关职能部门用).rar
3.《山东理工大学××学院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doc
4.《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1).doc
5.《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