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842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党发〔20099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1222号)要求,现就制定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相关部门分解任务指标阶段

1.主要任务

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学校制定的20142017年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附件1)全面梳理部门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山东理工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鲁理工大党发〔201611号)、第三次党代会报告、综合改革方案,科学分析发展指标,提出2017年度目标任务,按学院分解“建议方案”(附件2

2.负责部门与分工

党委组织部牵头“综合管理”目标任务;

人事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目标任务;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科学研究目标任务;

研究生院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目标任务;

招生就业处负责本专科毕业生正式就业率目标任务。

3.目标任务汇总

各相关部门请于201714日前,与分管领导、学院进行充分沟通后,将目标任务建议方案电子文档发至发展规划处。

(二)学校论证审定阶段

19日前,学校对2017年目标任务和分解方案进行论证审定,各部门修改后将电子版发发展规划处。

(三)编制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阶段

1.主要任务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20142017目标管理任务书和业务职能部门提出的2017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编制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

2)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单位20142017履职责任书和“十三五”发展任务,编制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

2.编制分工

1)学院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院2017年目标管理任务书》(附件3),

2)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填写《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履职责任书》(1)(附件4

3)其他部门、直属单位填写《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履职责任书》(2)(附件5)。

请各单位于2017113日前,将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定的目标管理任务书(履职责任书)纸质文本(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工作要求

2017年是各部门、单位20142017年任期管理最后一年,也是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后各项发展任务的开启之年,为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全面实现,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科学梳理2016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认真分析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人:张明

联系电话:27878060

邮箱:zhangming@sdut.edu.cn

址:鸿远楼4楼西侧413-1房间



附件:

1.学校20142017年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2017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相关职能部门用)

3.《山东理工大学××学院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

4.《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1

5.《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2



                                       发展规划处

                                         20161222

1.学校2014~2017年事业发展主要目标.doc

2.2017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建议方案(相关职能部门用).rar

3.《山东理工大学××学院2017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doc

4.《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1).doc

5.《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度履职责任书》(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