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北大、清华)综合改革贵在“自主”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53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先后获得批准,标志着新一轮高校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两校综合改革试点是国家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战略举措,因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事关全局,错综复杂,不可不慎。两校作为尖兵,探路试水,任务艰巨,使命重大。

  深化高校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激发大学自主办学的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新一轮改革与以往改革最大的不同,是着眼于大学自主办学的制度性建构。自主办学是大学活力之所在,30多年来,高等教育改革就没有离开过自主办学的主题。从197912月复旦大学校长苏步青等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呼吁给高校一点儿自主权,高校办学自主权问题始终是最重要的教育政策议题,放权也是每次改革都少不了的举措。

  然而,以往改革的主要方式往往是政府权力的让渡,虽然高校自主办学的空间在逐步扩大,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除行政过度干预的束缚。原因之一,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自主办学权利行使存在担忧。这种担忧不无道理,因为大学制度短缺、制度失范客观存在。在这种背景下,高校改革是从属的、被动的。而这一轮改革是在尊重高校主体性基础上的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基本内容,让高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主改革,形成适合本校的治理结构、治理体系,健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使自主办学具有可靠的制度保障。这种改革方式致力于从高校内部驱动,将有力地调动高校办学的主体性,使之焕发出活力。政府充分尊重高校改革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体现出崭新的依法执政的法治精神。

  以往的实践证明,内生性改革必须以组织成员的价值认同为前提,高校作为知识共同体更是这样。高校新一轮综合改革特别需要凝聚共识,得到全体师生员工的普遍认同,否则就难以成功。2013年,北京大学曾提出人事制度改革整套方案,征求教职员工意见,引起了校内外广泛的争议,最终没能全面实施。这场被人们称之为癸未改革的流产,正说明了没有共识的改革在大学是难以推进的。而今年燕京学堂项目引发的静园风波,同样也表明,大学校园里的改革需要价值认同、文化认同,没有这种认同改革就会困难重重。而认同的实现,靠的是尊重学术权力、尊重师生的权利、尊重教育规律和办学规律。

  如果说外力驱动的改革常常是自上而下的,那么内生驱动的改革则往往是自下而上的,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格外重要。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高校综合改革尤其应当如此,因为改革的动力在大学,大学组织的根基在院系。动力源自院系,改革才会有牢固的基础。从媒体披露的两校综合改革方案信息来看,无论目标、内容,还是路径、策略,都各具特色,充分反映了政府对各高校自主探索的肯定。同样,高校在改革中,也应充分考虑院系的特性,鼓励从实际出发的基层创新。事实上,很多方面的改革并不是从零起步,有些已经在基层探索多年,通过总结和提炼,使之趋于完善,乃是改革的应有之义。

  高校综合改革是全面的、系统的、纵深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制度和机制,触及各个主体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关联、衔接、把握、平衡,非常考验高校改革设计者和实施者的智慧。以人事制度改革为例,它牵涉到学术治理体系的架构、学术权力的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标准的科学制订、学科发展的规划和队伍的建设、教学和科研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薪酬待遇制度的整体设计、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不同时期人事制度和政策的衔接等,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大学是有组织的无序,利益多元,目标多样,学科之间差别明显,评价方法难以划一。解决好人的问题,需要更民主的协商、周密的考虑、周全的举措。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际和谐的改革,真正激发出主体的正能量,促进大学的快速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综合改革要对改革本身进行改革,摈弃那些粗放的、单兵突进的、唯上意志的、短期功利式的改革。唯其如此,改革才有望获得更广层面的成功。(作者: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熊庆年来源:《中国教育报》201412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