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100


按照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和《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1114号),特编制并公开发展规划处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391日至20148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2014学年,发展规划处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全力推动学科内涵建设与管理、高等教育研究与规划管理等工作。本部门坚持将推进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着力拓宽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校办公系统、理工视窗、本部门网站等渠道实施信息公开,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范围。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决策过程透明度

一学年来,发展规划处借助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对一级学科重点支持计划和理学学科发展计划实施情况、省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高等教育研究、十二五规划与目标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公告,并对相关政策、办法、结果进行公示,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制发重要文件和报告的必经程序,如在研究制定2014-2017年新一轮聘期内的发展目标、起草《关于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意见》(讨论稿)的过程中,分别通过不同层面座谈会的方式,公开征求、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

1)学校校园网门户网站(理工视窗)、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内信息)以及本单位网站等网络平台;

2)校报、年鉴、文件、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其他方式(如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发展报告)。

2013-2014学年,本部门利用校园网门户网站(理工视窗)发布了新闻3条,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内信息)发布通知8条、工作信息3条。

2.主动公开的具体信息

在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公开学校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1)部门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点、机构设置、工作分工与职责等基本信息。

2)学科建设工作介绍。包括博士学位点、硕士学位点、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校内重点学科等信息。

3)规划与高教研究情况。

4)工作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3-2014学年,本部门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与举报材料,未收到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也未收取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3-2014学年,发展规划处积极落实学校要求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1.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多样化;

2.部分信息公开渠道存在更新速度慢、查询不便等问题;

3.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下一阶段,发展规划处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重点工作与重大活动信息公开程度,拓展公开范围和渠道,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加快构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研究制定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充分整合信息公开资源,对本部门网站栏目设置进行调整和细化。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平台建设。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自查力度,做好保密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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