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115

    教育在推进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结合全省及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4年至2020年。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教育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继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现代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建成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继续教育的结构比较合理、质量效益较高的教育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3年,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共有幼儿园535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786所(普通小学3791所,普通初中995所),普通高中178所。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192所,占全省的36.6%,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5.8万人,占全省的34.7%。普通高等学校70所,占全省的49.3%,其中,本科高校36所,高职(专科)院校34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80.2万人,其中本科生46.3万人,占全省的49.5%,高职(专科)生33.9万人 ,占全省的44.4%。从目前情况看,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各类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较高。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方面,济南市为全省高等教育中心城市,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是全省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最为富集的区域,区域内高等院校学科专业门类较齐全,办学水平高,服务经济和社会能力较强。

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需求出发,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有:基础教育方面,区域内各市以及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和发展水平还不均衡;职业教育方面,基础能力仍然薄弱,贯通培养的体系不够健全,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亟待完善;高等教育方面,高等学校的定位、服务面向有待进一步明晰,专业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各类教育师资队伍水平和办学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投入需进一步加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创新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培养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二)主要发展目标

2020年,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区域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和成就,对全省教育起到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

1.教育普及水平目标。各类教育全面发展,2020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在市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在全面普及基础上优质、特色、协调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特殊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115万人,其中研究生教育规模达到8万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

2.教育体系建设目标。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3.教育改革目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全面建立教育法律实施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到新水平。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4.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树立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的观念,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根据学生成长的阶段特点,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

5.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目标。各类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突出区域发展重点,努力满足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布局、结构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需求相适应,形成面向经济建设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良性机制。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培养和造就高水平人才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取得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6.教育保障水平目标。教育投入明显增加。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国家助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教师队伍数量和结构适应各类教育的发展需要,总体素质显著提高。

(三)发展原则

1.坚持优先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坚持育人为本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需求出发,把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提高质量上来,为建设全国一流的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3.坚持统筹协调。根据人口结构变化、产业结构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趋势,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发展差距。加快缩小教育质量差距,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教育。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省会城市教育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统筹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教育和全省教育协调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管理模式;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多元化办学体制;加快推进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形成良性发展机制,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主要发展任务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1.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启动《山东省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探索构建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德育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家乡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2.实施素质教育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完善教学内容,制定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等学校与高中联合育人计划。全面实施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推行中小学校绿色评价制度。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考核制度。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探索建立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监测评价制度和艺术素质评价制度,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启动实施《山东省学生体质提升计划(2014-2018年)》和《山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普及计划(2015-2017年)》。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保护学生视力,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更加重视学生体质健康。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别,适应城镇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做到学校布局与人口流动相适应,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城镇建设规划教育前置审核制度,加大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和现有学校改建扩建力度,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强校带动战略,推行学区化、集团化发展模式,学区内和集团中所有学校统一招生,统一教学,统一管理,统一质量标准,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一体化发展。支持济南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步伐,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优质中小学跨市发展,推进合作办学、联合办学和强弱学校的对口帮扶。

4.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在省政府统筹安排下,区域内各市、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摸底排查,确定薄弱学校范围,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清查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明确工作任务,形成本地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改善基本教学条件、基本生活条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努力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提高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省级财政在统筹中央专项资金和我省现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项目统筹与经费投入力度,重点对省级财政困难县予以支持。区域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开展。经过35年的努力,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和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整体改善,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村小学和教学点正常运转;基本消除城镇超大班额现象,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

5.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完成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2015-2017年)。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政策,支持农村社区建设幼儿园、定点小学附设幼儿园、行政村联办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幼儿园,扶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经费保障体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推行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6.支持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建立科学的办学评价机制,推进普通高中规范化建设,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7.提高特殊教育群体的公共服务水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需要。贯彻实施《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医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接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特殊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使每个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二)坚持整体设计,协同推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构建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兼顾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的衔接沟通,拓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深造的渠道。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发挥高职高专教育的引领作用,深化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逐步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增强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使劳动者能够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多次选择、多种方式灵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学习者为职业发展而学习,使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全体劳动者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2.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设区市为主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布点,确保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将省属中职学校下放到设区市实行属地管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区域内建成120所规范化学校。重点支持建设40所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建1-2所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一定国际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奖补机制,支持激励国家示范(骨干)性高职院校和省技能名校开展办学模式改革创新试点,培植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办学特色鲜明的院校。建立省级规范化、示范性职业院校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动态管理制度。着力改善职业教育实训条件,在中职学校建设一批具有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的校内实习基地,在高职院校建设一批具有教学、科研、开发、生产和培训等多种功能、特色鲜明的校内实训基地。鼓励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3.完善技术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以制定教学标准为基础,建立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互联、畅通的学分认可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技能与学分的转换机制。将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鼓励支持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推行弹性学制、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为有实践经验的学习者提供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机会。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学校积极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联合培养模式。探索建立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制度。

继续探索多种贯通培养模式。稳步扩大“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范围;在国家示范(骨干)性高职探索与优质应用本科高校联合实施4年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研究制定办法,率先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产业领域,对部分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

4.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鼓励行业、企业与学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专业教学联盟等,完善集团化(联盟)办学的体制机制,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紧密衔接。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在学校投资建设生产车间、技术研发和服务中心,创新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转移实训成本的机制。落实有关校企合作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的决策议事机制和合作治理制度,支持学校自主办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5.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全省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职业院校财政拨款标准。建立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落实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规范劳动就业市场。整合教学、科研资源,加强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队伍建设,培植职业教育研究智库,各类科研资金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科研,建立重点课题财政资助制度、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坚持服务社会导向,优化结构布局,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1.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健全专业学位体系,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完善高等教育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内的布局,充分发挥省会城市高等教育资源富集的优势,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名校,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区域内高等院校加强联合共建、协作交流,推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图书馆、实验室互利共享。积极支持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建设。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以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人才为主,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校区为目标。要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积极推进校园建设,尽快完善各项办学条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科学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2.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树立面向应用、重视能力、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引入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细化人才培养规格,使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更加吻合。以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等为主要建设内容,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促进我省应用型大学创新发展。

3.强化学科专业建设。按照全省改革开放先行区、转型升级示范区、文化强省主导区、生态文明和谐区,全国重要的战略性城市群经济圈的发展定位,主动服务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区域现代产业体系。建立优化专业布局调整机制,完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建设机制,进一步增强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围绕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一个高地、两条产业带”的产业布局要求,重点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交通、农牧、水产、环保、旅游、商贸等相关领域学科和专业。逐步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学校专业同质化问题,及时发布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实施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强化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以学科建设支撑专业发展。遴选一批具有行业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社会认同度和声誉度较高的专业进行重点资助建设,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优势特色专业群,使其成长为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特色鲜明的学科制高点,带动高校科技研发能力的整体提升。

4.深化教学改革。实施课程体系创新工程。有效对接职业标准和行业需求,鼓励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突出课程体系设置的应用性,提高课程设置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注重吸收国内外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知识,引进和编写专业适用教材;搭建项目方案共享、人才培养方案共享、专业课程共享的网络共享平台。推进学分制改革试点。完善学分制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体系,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实现因材施教,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建立学分制改革联盟,推动校际协作,实现跨校资源共享与学分互认,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制定出台我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意见,推进高校设置创新创业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应用型人才培养全过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强化学生的科研训练,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以培养创新精神和提升综合能力为目的的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5.完善实训体系。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为目标,以专业技能培养为核心,大力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主动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与学校合作共建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实验实习实训中心,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有效衔接;配齐配强实践教学人员,提高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

6.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重视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优势学科、基础学科、科技前沿学科和服务全省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进一步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注重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继续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围绕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在培养模式上,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大力推进校所联合、校企对接、跨学科联合培养。

7.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到2020年,区域内高校建成一批运行良好的协同创新中心,聚集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生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使之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实施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智库建设计划,发挥高校在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抓好高等学校的产学研结合工作,建立更加紧密、更加全面的校地、校企合作关系,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一批技术推广平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领先的科技产品,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

(四)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目标,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1.构建城乡社区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作为继续教育重要主体的作用,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整合共享资源,扎实推进社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终身学习机会。重点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建设省级规范化社区学院、示范性社区学院,建设一批示范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

2.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以制定教学标准为基础,逐步建立多种形式、互联畅通的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研究推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课程一体化及学分互认体系建设,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推动高校继续教育从学历教育向学历与非学历并重转型,成为教育培训、社区文化建设高地。

3.发挥济南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带动作用。探索统筹企业职工教育、农民成人教育、社区市民教育的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整合优化教育、文化、科技等资源服务全民终身教育的途径;建设形式多样的开放式社区教育基地;丰富创新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有效载体;建立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五)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推进社会力量办学,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并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名校工程立项建设。落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推广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经验。

(六)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学科建设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加强与世界知名高校以及同类高水平高校的合作办学。引导高校借鉴和吸收国外同类高校在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高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逐步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发展方向的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水平大学赴境外办学,开发海外教育市场。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和认证机制,提高合作办学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尤其是留学生学历教育。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国家“留学中国”计划,通过交换学生、互派学生、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招收留学生。鼓励职业学校引进国际权威机构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培养体系,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聊城大学太平洋岛国研究中心申报国家级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增强服务国家战略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精练、更新教学内容,构建灵活开放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中小学综合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好规定课程,鼓励开发校本课程。优化课程结构,加大课程整合力度,减少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实施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改革。职业教育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深化“双证互通”改革,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学分制改革,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鼓励校际之间实行学分互认选修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德育为首、能力为本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标准和可操作性的评估办法。改革和完善考核制度,发挥德育评价对学生成长方向的引导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的自由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注重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科学制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建立中小学教学、评价、分析与反馈体系,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公报。职业教育以提高就业率为主要目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规格,进一步密切与市场、行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深入落实人才培养标准化工程,逐步建立起职业学校教学水平和就业水平的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等教育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要目标,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注重考核就业率、创业率及职业素质养成、就业质量等,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完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探索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强化市级政府在协调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方面的责任,支持市级政府发展主要为当地服务的高等职业教育。改变政府过多的直接行政管理,重点加强服务和监督指导职能,履行政府职能的方式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信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社会听证、质询等程序和制度。支持和培育教育中介组织和教育协作组织,逐步把教育政策咨询、规范办学行为监管、教育考试和鉴定、教育质量评估、就业与人才交流等专业服务交给中介机构。

3.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区分不同举办主体和投入渠道,构建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形式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体制。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探索利用多种融资方式发展民办教育。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或社会合作等方式,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特定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积极探索建立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

4.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方式,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社会参与监督”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引领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作用,完善规范普通高中向各初中分配招生指标的政策。深化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建立科学、多样的基于学生成长的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评价标准和方式,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实行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等形式呈现考试考核结果。完善我省高等教育分类考试制度。夏季高考执行国家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科目分值、考试时间和考试要求,开展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进一步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办法。积极推进高校录取方式改革,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更加完善、符合山东实际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建立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二)提高投入水平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并保证逐年提高。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并保持稳定增长;继续优化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结构,加大对教育支持力度。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和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的规定。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力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并落实普通高中及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基础实验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等专项经费投入,推动高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2.健全学生资助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一步开展。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建立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规范教育经费管理。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和财务公开。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建立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机构,完善教育经费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对重大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考评。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和使用效益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发挥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试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善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依托行业企业和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双师型”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加强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培训,优化高校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继续加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各级各类教育师资队伍区域、学段、年龄、学科结构更加合理,教师学历层次不断提高,基本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2.实施高水平教师队伍重点建设工程。在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健全和完善齐鲁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制度,建设一支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和校长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选派中小学骨干校长、教师赴海外研修。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底部攻坚、夯实基础”,采取倾斜政策,切实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励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鼓励地方和高校采取联合育人的方式,试行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制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推进县域内农村学科骨干教师、校长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提升培训。加强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平台建设,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

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和执行我省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教师招聘、兼职教师管理、教师水平评价等政策规定。逐步提高高职高专院校正高级教师职务比例,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依托应用型大学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依托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海(境)外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继续推进“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从2015年起实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每三年一次认定一批“墨子杯”职教名家。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探索建立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教师年金制度。

实施第三期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以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培训(“泰山学术论坛”)三个项目为重点,按照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的平台,全面提升我省高校广大青年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十三五”期间,选派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国际访学和泰山学术论坛的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我省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向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予以倾斜。围绕全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引进并稳定支持一批国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团队,带动高校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进入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行列,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人才发展的群落效应和优势叠加效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3.加强师德学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师德教育和培训,完善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把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师范生师德课程建设,强化师德养成教育。

4.建立完善有效的教师管理机制。推进“县管校聘”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轮岗办法,建立县(市、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机制,促进师资合理流动。推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对农村教师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

5.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在全省中小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中小学校去行政化改革的配套政策,全面推动中小学校去行政化改革。逐步扩大高校人事管理自主权,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定的校内机构总量内,自主设置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内设机构;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自主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落实好中小学教师机动编制用于补充农村教师的政策,坚持“退补相当”的原则,有效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